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初审工作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办、民办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6〕119号)精神,规范我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以下简称为“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组织、评审、报送工作,加强我室对一线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服务与指导,切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决定开展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立一支求真、务实的研究型教师队伍为旨归,加强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使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密切教研与教学的联系,提高教学研究的品质和水平,形成教-研一体的专业研究风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组织管理
       1.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由我室组织实施,我室课程与教师发展部(以下简称“课程部”)及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属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课题管理部门负责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2.我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由具有相关学术背景的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其职责为对各单位择优上报的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经各学科按适当比例评审的项目进行集中审议,按省限额最终确定上报项目。
       3.我室课程部按时公布省教研室课题立项、结项通知文件,按时汇总、报送省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材料,及时发放相关证书等。
       4. 我室各学科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课题管理部门对省立项课题进行检查和指导,强化过程管理。
       三、申报要求
       今年起,省教育厅对课题立项管理进行重大改革,各省直辖市、省直管县(市)的立项申报数额大幅缩减,郑州市限报66项,申报标准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标准严格把关,按分配数额择优上报,多报无效。
       1.申报数量。五县(市)、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限报6项,上街区限报2项,其他区限报4项,其中每县(市、区)推荐的教研员申报的立项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各局属学校限申报2项,其中完中3项。
       2.申报标准。申报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内容标准。
       基本标准:主持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主持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主持(参与)并完成县级及以上课题; 主持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近三年取得与申报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主持人不存在近三年尚未结项的省立项课题。
       内容标准:选题须在省/市课题立项范围之内;立项申报书按规定格式撰写,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方法科学,计划周密。
       3. 选题范围。选题应聚焦教育教学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我市学科教学实践层面的核心问题。各单位及各中小学教师基于教学实际,可在《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
www.hnjys.com/“课题研究”栏目)、《2016年度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将结项材料及择优推荐的立项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报送至我室课程部(615室),我室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
       2.报送时间:2016年5月23~24日;联系电话:67170008。
       3.其他报送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2016年度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项目指南》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

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文档预览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