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的相关事宜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6


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通知

          需要申请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的学生,请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乡(街道办事处)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资格后,发放并填写郑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下几种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

        各班班主任请于9月23日前到体育组林道凯老师处上报,过期不候。

文档预览关闭